HKCARRY
SHIPPING POLICY

配送與出貨政策

一、預定採購及交付時程

每期結單、香港採購、返台及台灣出貨日期,以首頁及個別訂單頁明確標示為準;註明「預估」者僅為預定排程,不代表保證到貨日。已承諾的確定交付期限仍應遵守。若因店家供貨、航班、合法通關、查驗或物流造成重大延誤,HKCARRY 將更新進度並提出依法可行的等待、更換、解約及退款選項。

二、可用配送方式

依商品與訂單提供 HKCARRY 合法帶回台灣後的地址配送、超商取貨或符合條件的跨境直寄;具體可用方式及運費以正式報價與下單頁為準。非所有商品均適合超商取貨或跨境直寄,HKCARRY 得在契約成立前依重量、尺寸、法規限制及物流業者條件提供可行方案。

三、運費、稅費與必要附加費

報價須揭露已含運費、未含運費、預估稅費與各項負擔者。若未能事前確定金額,應揭露計算依據及最後核算方式。契約成立後如涉及新增費用或配送方式重大變更,HKCARRY 應先說明並取得買家明確同意,不得單方加價。

四、收件及跨境實名認證

買家須提供正確的收件姓名、手機、地址/門市。僅在選用實際要求進口人實名認證的跨境配送時,依必要程度提供 EZ WAY 對應資訊。HKCARRY 應告知蒐集目的、可能提供的物流及報關對象、保存方式,並避免於客服備註或訊息傳送完整身分證資料;詳細請見隱私權政策。

五、送達失敗、拒收及重新配送

若因買家提供錯誤資料、無故拒收或逾期未取,致貨物退運或需再次配送,HKCARRY 得於依法有請求依據並提供費用明細的情況下,請求可歸責的必要合理實支費用。對於 HKCARRY 或受其履行輔助者可歸責的錯誤,不得轉由買家負擔。

六、運輸損壞與法定權利

買家收到商品如有外箱破損、短少、錯誤或瑕疵,請及時通知並保留相關資料以利查證。不得以物流商責任、跨境運輸或未提供開箱影片為由,概括排除 HKCARRY 依法應負責任。

七、條款版本

生效日:2026 年 10 月 11 日;版本:3.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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